本报讯 8月1日,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对4起拖欠信用社贷款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决定对拒不报告财产的封某等4名被执行人分别司法拘留15天。
连日来,该院依靠辖区内各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抓住节日、周末、凌晨等有利时机,充分运用司法拘留、执行曝光、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法定措施,分组划片,行动迅速,快执快结各类执行案件,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8/16/content_10135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