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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情理并融协调化解一起长达8年的行政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0-04-02 15:29:57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4月1日,虞城县法院坚持情理并融、耐心调解,最终感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亲兄弟间因宅基地争执8年之久的行政诉讼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通过此案的审理,不仅化解了兄弟间的争端及家族内部矛盾,还唤回了姊妹间的手足亲情。

    母传杰与母传玺系同胞兄弟,均住永城市太丘乡曹庙村母大后村。2002年因争一处宅基地兄弟两人发生纠纷,最后发展到大打出手,反目成仇,在以后的近8年里,兄弟两人先后经过3次政府确权、2次复议、4次诉讼。2007年4月9日,永城市人民政府作出(2007)15号关于母传杰与母传玺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母传玺使用。但母传杰不服,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

    虞城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耐心听取三方当事人陈述,深入村民中走访,到现场查看,考虑到双方是同胞兄弟,如一判了之会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兄弟亲情会受到进一步伤害。遂制定了通过联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的办案思路,庭长高海书首先将母传杰、母传玺召集到法院,进行耐心疏导,诠释“家和万事兴”、“和为贵”的道理,把“同胞亲情”这一特殊关系作为调解的纽带,尽释前嫌,打开和解的突破口;同时向兄弟俩通过法律知识的宣讲,阐明政府作出的确权决定也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乡村提供的证明材料作出的,具有法定效力,理应遵照执行;办案法官又先后3次启动行政联动协调机制,对口邀请当地政法机关、市乡政府、村委会及人民陪审员、司法所等民调组织,联合进行协调疏导,从正反两个方面让其明白,如果继续争执下去,只会使兄弟间的亲情受到伤害,问题也不会得到有效解决,还有可能伤及后代子女亲情。至此,双方的思想态度有所缓和,渐渐地认识到了各自在处理问题上有不妥之处,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对方的感情。在此基础上两兄弟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由哥哥母传杰继续使用该争议宅基地,补偿给弟弟母传玺15000元。这起历经8年、多次诉讼未能解决的宅基纠纷,终于在法官的协调下化干戈为玉帛,得到了当地政府、村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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