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1日已经实施,该制度的实施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也将大大提高,不过行使诉权还是要依法。为了保障正常的立案秩序,维护司法的权威,立案登记制改革也强调了对滥用诉权的制裁。权利行使要依法,但也不可太任性。
■虚假诉讼怎么办?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执行职务咋处理?
对哄闹、滞留、冲击法庭等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或者编造事实、侮辱诽谤审判人员,严重扰乱登记立案工作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干扰立案秩序啥后果?
对违法围攻、静坐、缠访闹访、冲击法院等,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