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盎司”的差距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有的人而言不过是追求完美人生的一块拼图,但对有的人而言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世界著名投资专家约翰·坦普尔顿通过大量观察研究,得出了一条重要结论:取得突出成就的人与取得中等成就的人几乎做了同样多的工作,而前者之所以能够出类拔萃,只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盎司”。这“一盎司”重不过半两多,看似微不足道,却如一道分水岭,让人的表现迥然有别。
具体来说,这“一盎司”的差距是什么?苹果不止一次地从树上坠落,往来众人对此现象熟视无睹,牛顿却大感惊异,深思力究,终于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这就是“一盎司”的差距——多一点点的思考就会有巨大的收获。
对于我们法官而言,多“一盎司”的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接待当事人时,如果多一分真诚和热心,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就可能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调解案件时,如果多一分执着和耐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可能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撰写判决书时,如果多一分责任与细心,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就可能打造出更完善的精品。
司法实践中,各种冤假错案的产生固然原因各异、错综复杂,但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办案人员缺少再多“一盎司”的谨慎与细致,忽视了关键环节,从而酿成差错,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萧山司机劫杀案、福建念斌投毒案等莫不是如此。有时候我们已经很小心翼翼,但案件还是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虽有不悦,但扪心自问,其中的瑕疵却往往正是我们在某个环节上有“一盎司”的疏失所致。
小到个案,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无不需要再多“一盎司”。司法改革的科学设计、司法公开的切实推行、司法公信的大力提升等,都离不开这“一盎司”的积淀。随着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崛起,司法工作日益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监督之下,我们的有些工作还不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并非是我们工作不努力、不出色,而是我们的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盎司”的差距。例如某些当事人上诉、上访,可能不是对案件判决不满,而是对法官的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一句话产生厌恶和反感。
“一盎司”的差距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有的人而言不过是追求完美人生的一块拼图,但对有的人而言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陈燕萍、翟树全、陈辽敏等之所以脱颖而出成为先进典型,正是因为他们比其他法官的付出多了“一盎司”,多了一分汗水,多了一分责任。相反,黄松有、杨贤才、童志兴等之所以沦为阶下囚,也正是因为他们比其他法官的自律少了“一盎司”,少了一分信仰,少了一分敬畏。
多加“一盎司”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克服自我满足的心态,摆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消极状态。对于一个已经付出九分努力的人来说,目标近在咫尺,岂能功亏一篑。只要我们从思想上始终秉持精益求精的理念,那么做到再多“一盎司”便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盎司”,将使我们成为更优秀的法官。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10/25/content_89627.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