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下旬,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微博上,连续出现7篇署名小韵(化名)的帖子,声称自己在该院的一件案子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并对法院和法官进行了侮辱性的诋毁。发现这一信息后,宁晋法院纪检组找到本案主办法官了解情况。
经查,原告小韵在本院的交通肇事赔偿案已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并早已执行完毕。那为何小韵会发这样的帖子呢?经进一步工作查明,执行款早已由小韵诉讼的全权代理人支取,但该代理人因故未告知小韵。而小韵因长时间未能支取执行款,便猜测是主办法官故意截留,一气之下,就在宁晋法院微博发表了上述评论。事实查明后,小韵的代理人立即将执行款转交其本人,并向其和法院道歉。而小韵更是羞愧难当,让自己的父亲来法院诚恳道歉,表示立即删除微博的帖子。鉴于小韵的认错态度,法院决定不再对其进行处理,主办法官也予以谅解。
(靳跃进)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10/23/content_8957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