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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自觉接受监督成工作常态

发布时间:2014-09-05 15:33:40


     本报南宁9月1日电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各项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促使接受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介绍,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络工作。广西高院党组将监督联络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障联络;在坚持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基础上,充分把握两会重要节点,会前、会中、会后真心真情沟通联络,实现与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坚持“三定三审”,严格“三个期限”,实行办理工作月通报;强化跟踪督办,对办理建议、提案和整改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要求和办理期限、程序、催办、通报、惩戒机制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优质高效办结;加强定向结对联络工作,结对联络工作严格落实院长负责制,上下联动,形成三级法院院长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领导干部共同参与、办公室(督查联络室)具体协调的联络工作格局。

    目前,广西高院通过开通大法官网上信箱,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工作简报、《广西审判》等信息刊物,多年坚持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等多措并举,畅通渠道助力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听证或参加其他重要活动成为了全区各级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9/02/content_87115.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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