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省高院的“十条禁令”,虞城县法院坚持把落实“十条禁令”与加强廉政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廉政、管理工作制度,制订学习、教育和监督落实的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让干警对“十条禁令”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干警的廉洁意识。将“十条禁令”的内容制作成版面放在大厅内、制作成卡片发放给每一个人。
二是加强自我约束。将“十条禁令”的内容增加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干警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廉洁自律承诺书中,让干警用自己的诺言约束自己。
三是组织专题学习。院要求各庭室利用每周二、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把“十条禁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分析,并结合干警的工作实际谈体会、查思想、定措施,为今后的工作理出新的思路。
四是组织测试考核。为检查学习效果,院纪检监察室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十条禁令”和“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内容的测试,主要考核对“十条禁令”的认识水平和廉政意识。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为加强对“十条禁令”学习落实的督查,由院监察室牵头,将组织专职廉政监察员对全院干警“十条禁令”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不定期公布督查结果。
六是公开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院将省高院“十条禁令”的内容连同我院的举报电话、信箱一并对外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