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出台了该院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全方位、立体式对该院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并按百分制进行相应比例换算,以实现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全面、量化、精准。
该办法规定的评价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实绩评价,即直接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二是民主测评和社会评价,即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党外人士、服务对象参加测评会,在法院科级领导干部作述职述廉报告后,现场打分;三是征求相关部门及领导意见,对法院科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效四方面进行打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30/content_8700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