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虞城县法院“五个加强”集中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05 16:49:08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中,虞城法院提出“五加强”集中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把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指挥中心,主管院长任主任,执行局长、庭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督导小组。

  二是加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认识。具体在执行工作中要发挥好自己的积极性、自觉性,并做到求真务实,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做集中执行工作。

  三是加强司法服务的合法性。在该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真正做到执行程序合法公正。

   四是加强司法为民观念。案件办理的情况与农民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执行中要从农民工合法利益出发,公正对待申请执行人的合理要求,该依法保护的依法保护,该实施救济制度的实施救济制度,以提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五是加强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许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特困群体,如果就案办案,必然导致部分案件执行不能,就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因此,要强调执行案件的法律、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能执行和解的尽量执行和解,能采取“放水养鱼”、分期执行的,就尽量采取,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45270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