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帮助农民群众做好春耕生产,虞城县法院找准审判工作服务春耕生产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涉农纠纷,为春耕生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司法服务。截止3月5日,该院共审执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护、农产品买卖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农资等各类涉农案件22件,快速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3件,开展服务春耕法律宣传活动 5次,发放维权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一是便民诉讼促春耕。春节一上班,为方便农民群众诉讼,该院即为农村春耕生产开通了绿色通道,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特点,实行“一简三优三快”,即简化审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群众优势,深入案发地、到乡村邻里、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就地审理,就地解决纠纷,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诉讼。
二是和谐结案保春耕。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办案理念,时刻把握“群众利益无小事”,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群众办难事、解忧愁,为春耕生产创造和谐环境。坚持对涉农案件注重案结事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调解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民群众不务农时。同时把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息诉引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努力促进息诉罢访,使农村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理得好。
三是能动司法护春耕。该院坚持对生产假冒伪劣农用生产物资犯罪,坑农、害农犯罪实行严厉打击,维护农村稳定;对因民间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努力修复被损坏社会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对涉农执行案件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注重法制宣传,协调各方力量,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防止因强制执行影响春耕生产。
四是法制宣传助春耕。积极有效地开展农民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提醒广大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时一定要取得有效凭证,注意证据收集和保全,及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