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企合作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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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唐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预防职能,在服务企业工作上进行预防工作创新。
一是服务国有企业。首先,该院预防部门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深入国有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领导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内部预防,提高自身“免疫力”。其次,对国有企业涉及的政府投资等工程建设进行项目化管理。再次,主动联系和走访工程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座谈交流使其充分认识到“风险是潜藏在自己身边的隐患”,“预防和监督是对自己的保护”,从而达成“积极参与,共同预防、服务大局”的共识。最后,对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建设进行同步预防,真正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二是探索非公有企业预防工作。结合办理的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实际情况,积极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预防工作,具体的做法有:其一,通过送法到企业的形式为企业员工讲解法律规定,促进依法治企。其二,响应政府号召,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其三,结合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农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其四,在大型民营企业同时是县属明星企业中开展预防工作,健全财务等经营环节制度。通过这几个措施,加强检企合作,预防企业内部犯罪的发生,从而达到企业健康发展,地方经济增长的双赢。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4-08/26/content_1135290.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