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蒋皓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江西、内蒙古、贵州、河北4地检察机关对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涉嫌职务犯罪的4名原政法干警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都正在进行中。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吴建明等人涉嫌受贿、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立案侦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原监所检察室副主任、驻乌塔其监狱检察室主任林安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贵州省册亨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贤铭等人涉嫌私放在押人员犯罪立案侦查。河北省唐山市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孙海等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立案侦查。4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7/Articel05004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