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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尚存在薄弱环节

发布时间:2014-08-28 16:38:09


  本报讯 记者朱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强调,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报告指出,一是家庭监护职责在部分人群中没有得到有效履行。从拐卖、遗弃、虐待、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案例分析,受害人多为缺乏家庭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离异家庭子女和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二是校园性侵、体罚等安全问题和校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学校保护措施在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落实。三是社会保护不力。有些未成年人长期受到虐待、家庭暴力等侵害,邻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干预不够,保护不力。网络上大量存在不健康信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负面影响很大。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7/Articel03008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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