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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为行政机关举办“法庭公开课”

发布时间:2014-08-28 15:00:04


     本报讯 (记者  赵  岩  通讯员 吴华兵  程  颖)“请全体起立!”8月20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随着书记员洪亮的声音,80余名来自北京市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集体起立,正式开始旁听一起行政上诉案件。此次庭审观摩是北京高院作为“北京市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在2014年开展的北京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案件旁听的第二次集中活动。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傅建中、周龙庚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不履行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法定职责上诉案。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庭审结束后,北京高院主管行政审判的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北京行政审判的发展情况和特点,并和前来观摩的人员就法律热点、行政审判实务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据了解,2013年6月8日,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高院、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决定将全市各级法院行政庭作为“北京市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聘请50余名法官为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以“法官当讲师、法庭变课堂”为理念,形成了以北京高院为主导、三级法院共同参与的依法行政法制教育模式。

    自2013年教育基地和讲师团成立以来,北京高院已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职学习的省部级、厅局级干部现场教学安排旁听7次,接待公务员培训班学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8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市20家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讲师团成员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人员举行庭审观摩200余次,参加旁听人员5500余人。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24/content_8675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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