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庭审图文直播工作暂行办法》,规范案件庭审直播。
《办法》首先明确了直播案件范围,除依法不公开审理或不宜进行直播之外的案件均可进行庭审直播,尤其重点选取群众广泛关注、涉及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其次明确了庭审直播的审批流程。要求庭审直播实行一案一审批制度,并须事先征求公诉机关、当事人和证人的意见。另外,《办法》还明确了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要求发布文字时必须隐去当事人身份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发布庭审照片时应对涉及当事人部分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23/content_86718.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