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投标监督功能须独立
发布时间:2014-08-28 14:48:03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胡建辉《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今天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公布。通知要求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兼具监督功能的平台,应当将监督功能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独立运营。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8/Articel06010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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