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8月27日电 记者申东 通讯员周崇华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布的一项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报告显示,随着反腐败力度的逐步加大,3年来,宁夏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呈逐年递增态势。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治区高院出台《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处职务犯罪活动。
据了解,2011年至2013年,宁夏各级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529件,涉案总人数787人。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多元化、重点领域突出、窝案串案多、作案周期长次数多、作案手段多样化。
具体表现为,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严重,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电力、工商、税务、卫生、教育、土地、房地产等行业较为普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成为高发人群,乡镇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会计内外勾结、上下联手、形成互贪互惠的利益小团体,利用协助、配合政府开展征地拆迁、移民搬迁、退耕还林、少生快富、惠农补贴发放等,虚报冒领,套取公共资金时有发生等。
调查报告建议,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法律法规体系,注重打击行贿与受贿并重,形成打击合力,最大限度排除案外因素干扰,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8/Articel05003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