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福建监狱系统严格规范减假暂工作

完善提级审核备案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28 14:03:21


  本报讯 记者周斌 自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来,福建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迅速传达学习,认真研究梳理,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努力堵塞滋生司法腐败漏洞。

  福建省监狱管理部门按照意见标准和要求,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坚持专人审核、集体评议、首长负责、逐级审批工作制。完善提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对厅局级和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分别实行逐案备案审查、提级审核及年度备案审查;对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的减刑、假释实行提级审核。

  福建省监狱管理部门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明确相关承办人、批准人的法律、纪律责任;建立完善监狱、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省监狱管理局和监狱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执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近3年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监狱逐案审查、省局抽查检查,并建立定期执法检查机制。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8/Articel02004GN.htm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20024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