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黄洁 实习生张雪泓 吴某等10人辗转福建、天津、河南等多省市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象牙200多公斤,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今天上午,吴某等10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5月17日,吴某伙同郑某在福建购买了260.38公斤的象牙原料。5月19日,吴某、郑某伙同许某、李某将279.11公斤象牙运往天津,打算将其中232.11公斤象牙卖给孙某。结果孙某汇了60万元订金,吴某等人即被抓。庭上,第一被告人吴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否认,另一被告人郑某全部认罪。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6/Articel08005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