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虞城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曹秋丽同志被全票任命为虞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曹秋丽同志表示,一是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使人民法院的工作符合民情、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二是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中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把县委、县人大提出的工作方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法院每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大局,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努力为虞城的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服务,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按照中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的作用,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法院队伍建设的目标,大力推进法院队伍的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树立法院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作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人民审判机关,在实际工作中要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公正执法,公正办案。自觉的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和人大的决议、决定,经常主动报告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水平,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坚持和完善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包案、跟踪督办等工作措施,提高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确保人大代表的监督权落到实处,努力为虞城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