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8月25日电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范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象,违者将严厉查处并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员干部严禁借节日之际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违反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以及借用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6/Articel05007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