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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为反间谍主管机关

发布时间:2014-08-26 13:36:20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朱宁宁 反间谍法草案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考虑到反间谍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了依靠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外,还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草案在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基础上,作出前述规定。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6/Articel03004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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