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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挥对台优势拓展交流合作

发布时间:2014-08-21 12:52:59


  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福建省政法工作会议近日在福州市召开,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在此间表示,2011年将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福建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徐谦强调,要围绕促进加快转变、推动跨越发展,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加大对知识产权、资源与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鼓励自主创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省建设。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保障,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司法工作。

  徐谦表示,政法工作还要围绕发挥对台优势、拓展交流合作,努力在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中体现更大作为。抓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福州、厦门两地外省籍暂住人员赴台旅游试点、口岸直航办证、台湾居民落地签注等办法,着力在优化出入境政策上取得新突破。大力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加强涉台审判、涉台案件个案协查和司法互助,认真落实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福建省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和执业,做好首批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代表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闽台警务、检务和司法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10106/Articel01010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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