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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调查”不是拒绝监督的借口

发布时间:2014-08-21 12:51:49


  广东汕尾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因被网络曝光种种问题而引起各方关注,被网民称为“比最牛烟草局长还牛”。曝光问题包括:一个月招待费高达200多万元;违规调入和提拔重用亲友30多人等等。但当记者向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核实情况,却被对方以“我们正在调查,你们不要影响我们调查”为由拒绝。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涉及国家法纪、公共利益、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绝非简单的“家丑”,理应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烟草系统是国有企业,不是谁的私家财产,以“正在调查”作为挡箭牌,逃避甚至拒绝舆论监督,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不符,与时代的要求不合,也是有关行业和部门长期形成的特权意识的反映。

  “自我调查”能否经得住考验同样值得重视。事实上,2010年10月,此事已经经历了一次“自我调查”,但结果却是:只见询问被举报人而不见走访举报群众,只见公布结论“反映情况基本失实”而不见公布调查的具体过程和细节。难怪网民质疑这样的调查纯属“自欺欺人”。

  经不起公众评判的“自我调查”,其结论自然难以服众,而有了第一次对公众的敷衍塞责,其后续调查如果仍然停留于“自我调查”,难免同样引起公众的不信任。众多网民对该局“正在进行”的第二次“调查”的揶揄,当在情理之中。

  不管是垄断国企还是政府部门,每一次“自我调查”都是对自己公信力的一次考验,任何有违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都将破坏社会诚信基础,并使自己的公信力流失。特别是对政府部门而言,坦然接受舆论监督,多方走访倾听举报群众意见,公布详细调查过程和证据以彰显公正,正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

  新华社广州1月5日电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10106/Articel01006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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