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9日透露,山西4名厅级官员因分别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山西省朔州市水务局原局长胡彪(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高世宝(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山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安俊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20/Articel05011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