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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召开2009年终总结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9-12-23 14:11:06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葛福臣主持会议


中层负责人作述职述廉报告


党组书记、院长申国君作动员总结讲话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12月22日至23日,虞城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对2009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全院利用两天时间进行总结,首先对2009年干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和民主测评,党组书记、院长申国君作总结动员讲话,以庭室为单位进行自我总结、评选先进个人,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评选优秀党员,各部门负责人向党组、全体干警述职述廉,通报200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情况,最后申院长作年度工作总结、并对2010年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和部署。

    申院长在回顾2009年工作时说,即将过去的2009年,既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全面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县政府及上级法院的支持和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大诉讼调解、巡回办案力度,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为我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07件,已审、执结2289件,结案率达87.8%。在已结案件中,刑事案件198件,民商事案件1692件,调解、撤诉1321件,调解率达78.1%,行政案件190件,执行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院收结案分别上升了4.9%和0.7%,刑事案件下降了39.6%,民商事案件上升了1.7%,案件调解率同比上升了4.7%,执结率同比上升了5.6%,发还改判率同比下降了27.5%。具体突出以下十个方面:

    一、围绕“案结事了”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开展调解年活动,是今年全国法院系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谐司法和能动司法建设的主要载体。今年以来,我院把调解年活动作为重中之重,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牢固树立“调解是更高层次审判”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原则,为确保活动的落实,我院制定下发了《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方案》,把“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办案标准,把调解贯穿于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法庭的衔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民事纠纷速调机制,集中调解力量,对民商事案件中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案件,采取即收即审、以调为主、调执结合的灵活方式,切实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效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需求,我们不仅做好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还着力搭建政府、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沟通联系的新平台,用“和谐”的方式解决行政案件,促进官民和谐;大力推广“三就地”、“四不传”、“五要五不要”工作法,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和法官的温情,让老百姓从法官司法为民的行动中得到实惠。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80件,审结1692件,结案率为85.5%,其中调解、撤诉1321件,调撤率达78.1%,结案率和调撤率分别比去年同比上升了3.1%和4.7%。其中民二庭、黄冢法庭的调解率均在80%以上,行政庭、站集法庭无发回、改判案件,少年庭、巡回庭、杨集法庭无改判案件。

    二、切实加强巡回审判,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巡回审判是针对我国乡土社会、人情社会的特征,坚持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司法的专业化与大众化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推广的重点工作。我院牢固树立“平民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不论标的大小,不论案情繁简,不论当事人来自城市还是农村,都坚持巡回办案,让老百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切实通过巡回审判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把巡回审判作为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有效载体。在巡回审判中,我们要求办案法官脱下法袍,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社区巡回办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用善良、同情之心向百姓传递法律的温暖,寻找天理、国法和人情的结合点。我们在抓好院机关业务庭巡回办案的同时,还以基层法庭为依托,努力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点,在社区、村委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为联络员,逐步形成一个覆盖本辖区的巡回审判网络。同时,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法律、道德、伦理、乡风民俗的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真切的感到这是有效降低涉诉信访量、实现和谐诉讼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形象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干警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受到了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元月13日,我们到营盘乡韩楼村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经过现场开庭调解,在被告代理人当庭对原告的伤害表示深感自责的同时,双方对法庭依法作出赔偿各项损失20余万元的调解意见当庭达成协议,并于春节前夕把执行的20万元赔偿款亲自送到了当事人家中,受到了乡、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充分肯定。通过巡回审判,全院呈现出了“调解多、判决少,服判多、上访少,和解多、执行少”三多三少的可喜局面,促进了当事人以和解、宽容、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妥协和共识,营造了谦让融和的人际氛围,达到了重建和谐关系的良好效果,有力促进了全市的和谐稳定。

    三、认真排查化解,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今年,我们针对全国两会、建国六十周年以及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多等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到涉诉信访工作形势的异常严峻性,认真分析信访工作的特点,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用最大决心、下最大气力,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各方联动的大信访格局。全院坚持以年初部署的“涉诉信访化解年”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对当事人缠访、闹访及上级交办的案件,“一把手”亲自包案,亲自指挥协调,亲自约谈接访。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具体承办,确保稳控,在法院内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包案、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协调党委政府,着力优化涉诉信访工作环境。对涉及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群体性案件,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处理;对长期上访生活确实困难的上访老户,申请救助资金,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了“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参与”的大信访格局。二是一心为民,坚持接访下访两手抓。党组成员带领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天天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对接访的每一起案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实现了件件有登记、办理有手续、定期有反馈。同时,坚持下访连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我们扎实开展下访连心活动,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约访,主动到信访人家中开展工作,对信访案件早介入、早疏导、早处理。活动开展以来,院长、副院长接待186 次,接待来访群众326人次,反映问题16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三是构建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为强化法官案件质量意识,我们按照《重大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涉诉信访案件通报及责任追究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同时,健全信访排查制度。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登记造册,并坚持“三个百分之百”的结案标准:即应当解决的百分之百解决到位,需要帮扶的百分之百帮扶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百分之百帮教到位。四是积极协调勾通,建立大信访格局。通过县委书记接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亲自包案,人大、政协领导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督促案件执行、司法救助等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积案解决。今年共排查出有信访隐患的案件29起,均已化解结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国庆六十周年期间零上访、零登记、无发生来自我们虞城的干扰。

    四、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中央、省、市、县政法委再次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重要工作部署上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积极开展集中清积工作。为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开展,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市政法委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执行工作,安排部署清理执行活动,夯实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活动中,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县委领导带头包重大疑难案件,院长、副院长各负其责,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案件,保障和促进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在县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社会各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联起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打击逃避执行的强大声势,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4日,县委、县政府为支持法院集中清理无财产执行案件的清积工作,拨出20万元专项执行救助基金,解决执行特困群众的生活问题,极大地调动了执行干警的积极性,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照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早部署、早安排,统一调配执行力量,集中优势警力,划定区域,分片集中执行,有效地保障了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6起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急需解决的13起案件全部按期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今年4月28日,我院将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虞城县沪豫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站综合服务公司与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货款纠纷案执行和解,当场履行欠款62万余元,使这起长达13年之久、先后40余次执行的积案得到了圆满执结,受到了当事人和省、市政法委的赞扬和肯定。

    五、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做好社会法庭工作。社会法庭是今年省高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是动员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纠纷的有益探索和全新尝试。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在接到中院通知后,一是立即召开党组会、中层领导会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组成员、中层领导按照辖区乡镇进行分工负责,深入各乡镇就成立社会法庭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沟通。二是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长安非常重视,在全县乡镇长、书记工作会议上亲自安排部署,各乡镇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提供办公场所,推荐社会法庭人员,共同做好社会法庭的组建工作,县委政法委将此项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考评,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建立社会法庭的工作任务。三是择优筛选,确保让德才兼备、适合做调解工作的同志进行社会法庭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甘于奉献,化解纠纷。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妥善处理民间纠纷的能力的技巧,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以文代培、以案代练”的形式,坚持“面对面的教、手把手的传”,努力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的传授给“社会法官”们,让他们“学则能用,用则能成”,将民间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平安和谐虞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26个社会法庭,选骋社会法官123人,社会法庭乡镇覆盖率达到了100%。在全县形成了以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为指导,社会法庭为主力,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网络体系。特别是谷熟镇、城关镇、李老家乡的社会法庭均已挂牌开始工作,并先后迎省市法院领导的检查和考核,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虽然我们筹建社会法庭的时间短,但我们相信:通过社会法庭职能作用的发挥,一定能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性突发事件会大大减少,一定能够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和“打黑除恶”专项活动,是今年政法工作的重点,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化平安建设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县委政法委召开动员会后,我院迅速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认真办理涉黑和两抢一盗案件,特别是对中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我院专门组成合议庭,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审理程序,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依法办案,确保效果。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对被告人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确保量刑公正。三是广泛宣传,扩大声势。积极撰写法制宣传信息,采写打击两抢一盗案件的新闻稿件,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四是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个别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采取巡回开庭的方式,如在春来高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林庆宽拦路抢劫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参与“两抢一盗”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感化、挽救的政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的矫治工作。

    七、公开承诺“十件实事”,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是今年全省法院坚持司法的人民性,让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我院专门成立了领导组,实施“一把手”工程,把承诺的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从而使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头上有责任。利用电视台、板面、电子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在全省法院第二、三季度检查中,我院作为基层法院的代表迎检,均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一是实行诉讼引导,擦亮便民利民窗口。我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免费发放《诉讼指南》等便民手册,设立引导员,及时解答当事人提出的诉讼难题。特别是对辖区内老弱病残或行动困难的当事人,开展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截至目前,共引导当事人635人。二是扎实开展大接访,集中解决群众诉求。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先后于6月26日、8月26日,在立案大厅开展两次集中大接访活动。严格落实“天天接待日”制度,院长、副院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天天接待群众来访,进行法律咨询,及时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到接待登记规范,记录准确,专人负责,制度落实,责任明确。今年来,院长或副院长接待186 次,接待来访群众326人次,反映问题16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三是推行文书上网,广泛接受监督。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和品牌狠抓落实。深刻认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性,我院于8月份开通了虞城县法院网,不断加强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专人负责,确保我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顺畅有序运行。四是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今年8月,通过向县政府申请,为我院解决执行救助基金20万元,使一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得到临时、救急性的抚慰救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

    八、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今年以来,我院通过抓学习、严教育,抓整顿、树典型,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打牢公正司法、和谐司法的基础。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树、促”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干警的政治素质,转变思想作风,树立法官形象,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水平。二是注重典型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郑勋同志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的进取意识,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5月份,郑勋同志被中央政法委授予“2005-2008年度全国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省委政法委李承先书记、张立勇院长分别批示,在全省法院开展向郑勋同志的学习活动,受到王建民书记、宋海萍院长、张新书记的隆重接见和表彰。今年,郑勋同志三次参加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举办的事迹报告团。通过培养典型、实行典型引路,弘扬了正气,凝聚了人心,推进了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工作防线。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一是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项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切实增强干警自我防范了自觉性。同时,坚持开门纳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律师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查摆、剖析和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体系,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健全目标责任制。为严格落实《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和《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院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各中层领导、一般干警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卡》,把监督与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措施得力。

    十、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今年来,我们把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我们充分利用国家建设资金,集中财力物力坚持向基层法庭倾斜,全力保障基层法庭基础建设,今年年初,新建的站集法庭投入使用,利民法庭正在施工当中。同时,加大对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生活补助力度,解决基层法庭在办案中经费不足和生活中的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二是购置补充办案车辆,为解决办案车辆不足、部分车辆老化的困扰,我们今年新购置了8台车辆,有效地缓解了正常工作的影响。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新建了视频会议室、多功能审判庭、更新了音响会议设备、补充了办公电脑、开通了三级网线,实现了与上级法院间数据传输、即时通讯、内部网站系统的应用。

    对如何做好2010年的工作,申院长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定一个信念,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从“从严、求高、抓实”做起,确保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和“调解年”活动,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强化干警的职责意识、审限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确保行为规范、司法公正,不断取得法院工作新突破和新进展,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司法理念,真正把公正效率、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贯彻到审判中去,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增强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二)大力加强巡回办案活动,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要以大力开展案件“调解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巡回办案活动,全面贯彻“调判结合、以调为主、全员调解、全程调解、优先调解”的原则,建立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调解的大格局,努力提高调解艺术,把握和寻找调解的结合点,大力倡导“辩法析理、胜败皆明”和案结事了的办案作风,坚持不放过诉讼、判决和强制执行的最后一刻调解的一线希望,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上诉发还、改判率,减少或杜绝因案件质量而引发涉诉上访、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大案件的评查力度,狠抓案件质量,提高案件时效;要坚持评查、检查、抽查与经常性、定期或不定期评查相结合,重点查处和纠正存在的久查不改、常禁不止的多发性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审判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研讨,落实以会代训、在职学习、专家授课等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三)认真抓好干警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思想素质。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抓党建促队建为契机,把党的建设、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十三个不得有”、“五不准”、“禁酒令”的要求,使每个干警时刻从思想上绷紧遵法守纪这根弦;要强化干警宗旨意识,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态度的问题,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要进一步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以优良的作风取信于民,以完美的形象赢得人民的满意。(四)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切实预防和解决涉诉信访案件。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新年度工作的主题,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巡回办案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预约接待、携案下访等有效措施,对信访苗头坚持一个一个的分析、一个一个的解决,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院长接访、首问负责、信访苗头排查、信访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涉诉信访案件的难点和动向,从案件源头、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上杜绝或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五)切实抓好各项便民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办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平正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审判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体现在司法亲民、爱民、服务于人民的宗旨上。要强化“窗口”服务意识,完善诉讼引导、判后答疑、法官释明、诉讼风险告知以及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的落实。(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法院、进法庭活动;进一步完善《廉洁办案规范》、《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措施,从制度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要牢记“十慎”要求,加强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的自我约束,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将不“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诫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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