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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禁商 岂能游客遭殃

  发布时间:2014-08-19 13:28:54


  

    法制晚报—— 据报道,16日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因在乌镇景区民宅商户购买雨披,被当地保安强行要求退货,双方在交涉中发生肢体冲突。而景区保安的理由是乌镇景区有“禁商”规定。(8月17日《京华时报》)

    景区在规划开发初期,为了防止景区过度商业化,禁止景区内居民经商,这是古镇管理方与古镇居民的内部合同行为。如果居民向游客出售商品,其行为表明居民行为违约,应受到古镇景区的处罚。而“禁商”合同对游客行为并无约束力,景区保安要求游客退还雨披,显然就是个无理要求。

    当地居民违反合同约定偷偷出售雨披,只能说明景区的管理有漏洞。景区不能因为自己的管理不到位,还让游客承担责任,这样的行为凸显管理存在偏颇,处罚的“靶子”射错了。如此看来,景区保安和游客发生了肢体冲突,景区保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保安的行为代表景区管理方,该责任的后果应当由景区管理方来承担。

    景区禁商本是为了给游客创造更舒适的游览环境,而乌镇保安的此番做法显然背道而驰。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晚报http://www.fawan.com.cn/html/2014-08/18/content_504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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