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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六个落实强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21 08:47:25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虞地县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增进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六个落实”,全面强化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切实增进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落实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融入法院的总体工作,建立院长为联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实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二是落实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法院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中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大通报,倾听意见和建议,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

    三是落实代表意见和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尽快落实,并在1个月内向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对代表来信来访的,细致研究、慎重处理,并及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办理中,坚持面见代表,倾听代表意见,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四是落实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办理制度。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由庭长或分管院长担任审判长。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机关报告,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案件办结后,坚持面见代表,耐心细致做好案件说明解释工作。

    五是落实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制度。分期分批邀请所有市级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旁听一次庭审,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代表旁听庭审,实行专人负责接待。旁听结束后,主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六是落实代表联络工作责任考核机制。由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代表满意程度、联络工作开展情况、代表意见落实情况、代表关注案件或涉代表案件办理情况四个方面对业务部门进行考核,并设立相应分值,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成绩记入各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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