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一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4-08-19 06:47:22


    本报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未正确履行衡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之前、之中,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的情况反映,未依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之后,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问题的举报,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大面积蔓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4-08/19/content_1131064.htm?div=-1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1930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