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检察机关日前分别对山西长治市原市长张保等四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
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长治市原市长张保(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山西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明(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依法对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4-08/19/content_1131063.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