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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暂停受理多晶硅进口申请

发布时间:2014-08-18 09:45:36


  法制日报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万静 商务部今日发布通知,鉴于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激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18/Articel06008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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