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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做到 “四个倾斜”

  发布时间:2009-11-16 09:08:45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人民法庭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是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发挥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桥头堡作用。近年来,虞城县人民法院注重加强法庭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四个倾斜,切实发挥好法庭为民司法的重要作用。

    一、装备向法庭倾斜。为切实增强人民法庭司法能力,认真抓好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建设,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与政府的支持,重点解决好人民法庭的选址、土地征用、所有权归属等问题。为法庭配齐电脑、等必要设备,切实提高审判活动和司法管理的科技含量。

    二、人才向法庭倾斜。法院本着“政治强、业务精、能吃苦”的标准,选调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法庭锻炼,尤其是近几年通过全省统一考试招入的年轻法官,尽量充实到基层法庭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弥补基层法庭审判力量的不足。

    三、待遇向法庭倾斜。切实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对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优先政策,即优先提拔任用,优先晋升职级和优先评选先进,年初,法院通过多方努力,为基层法庭的所有庭长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职级待遇问题,全部按照有关规定晋升了职务,兑现了承诺。

    四、经费向法庭倾斜。针对法庭人员大部分远离家庭,工作、生活环境十分艰苦的实际情况,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为法庭人员解决下乡补助,认真落实法庭工作人员待遇,切实调动基层法庭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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