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余红胜)“你好,我是开化法院巡回交通法庭的工作人员,请加一下我的微信,向你送达证据材料。”没多久,办案人员便将证据材料原件通过微信图片传输给了当事人,完成了送达。
日前,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交通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于肇事车辆投保的是外省保险公司,涉案保险公司有调解意向,且提出要核对部分证据原件,但路途遥远,不便到开化进行证据核查,邮寄送达原件又有遗失风险,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为使案件审理走出僵局,承办法官想到利用微信传输证据材料图片,经与保险公司人员沟通,通过互加微信,对证据材料拍照并予以传送,仅几分钟便将原本需要几天才能完成的送达全部发送完毕,促使案件快速调解结案。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新技术开始应用于司法实践领域,微信送达也是开化法院继QQ送达后又一大胆的创新尝试。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尝试,开化法院交通法庭正在陆续收集和建立保险公司联系人微信群,多次通过微信成功送达诉讼材料,接下来准备进一步拓展微信送达的内容及范围,为更好地做好审判工作作出有益探索。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18/content_8653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