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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院构建裁判文书上网评价反馈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18 07:41:18


     人民法院报讯  为保障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顺利开展,妥善应对公众对上网文书的评价,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了《文书上网评价反馈办法》。

    “上网公开裁判文书,其实就是主动接受各方的‘挑刺’。对于负面评价,回避没有用,只有面对才能使更多的文书经得起‘挑’,经得起‘验’。”重庆一中院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有助于构建起高效快捷、权责清晰的文书评价反馈机制,并以此倒逼裁判文书质量提升。

    在评价搜集上,重庆一中院坚持多渠道搜集原则。《办法》中明确一方面从网络平台,如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搜集,另一方面从信访渠道,如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院长邮箱等进行搜集,此外还可通过纪检渠道,如投诉电话、邮箱等进行搜集,以确保最大限度了解公众对上网文书的各种评价。对搜集到的评价意见,《办法》规定由审判管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统一确定评价意见的紧急程度和应对责任主体,并于当日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对于存在问题的,业务部门应立即核实评价所反映问题是否存在,对存在的问题,诚恳承认错误,及时纠正错误,并第一时间回复网友质疑。

    对于查证属实的负面评价,《办法》还制定了严格的追责机制。对获得公众好评的裁判文书,或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裁判文书,将予以表彰。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18/content_86519.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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