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采取“一告、二促、三结合”,积极推进执行和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前两季度,通过和解执结案件143件,同比上升37%。
据介绍,“一告”是进行风险告知,由执行法官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存在信用风险,促使申请人理性选择并达成符合实际情况的和解方案;“二促”是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和利用媒体曝光促和解,充分发挥“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作用,给拒不履行被执行人震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和解协议;“三结合”是将执行担保、借助外力与执行和解相结合,通过案外人为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的执行方式促成担保式执行和解,避免被执行人为拖延履行义务而虚假达成和解协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16/content_8643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