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天津8月14日电 (记者 张晓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标准化理论务虚会,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高院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司法标准化的价值、内涵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互动研讨,对司法标准化从理论和理念上加以突破,在认识和理解上加以深化。
据了解,天津高院高度重视司法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院长高憬宏于今年初就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问题做出部署。全市各中、基层法院也都结合自身审判实际提出了探索性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通过讨论,与会人员对司法标准化的内涵、外延、特征、功能、结构体系以及其与规范化之间的关系等基本问题有了共识,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特别是就如何稳步推进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有了系统的把握。
目前,天津高院已起草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的庭审和裁判文书标准,并抽取共性部分制定出各审判领域普遍适用的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标准。目前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条件成熟时,大力推行各项标准的实施。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15/content_8639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