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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批示要求

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2 07:31:11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袁有玮)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向省委报告了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近日批示,要求全省法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为推进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作出新贡献。

    青海高院院长董开军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委要求,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抓紧制定加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省高院要积极督促落实全省人民法庭法官的职级待遇;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和数量;加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青海高院已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各项任务。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12/content_86227.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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