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陈小康 通讯员 刘 洋)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工作,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钱锋率党组成员约谈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截至目前,重庆高院党组共约谈法院领导干部195人。
按照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的要求,重庆高院党组于7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工作第一阶段,分批约谈44个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纪检组组长和政治部(处)主任,针对每个法院具体情况,面对面传导压力。被约谈的党风廉政责任人当面表态,承诺将以面对面约谈的方式,回本单位约谈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第二阶段,重庆高院党组成员集中约谈本院各分管院领导、专职审委会委员、全体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专职廉政监察员。
钱锋表示,重庆高院党组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而内设各部门领导班子担负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这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44个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纪检组组长和政治部(处)主任、重庆高院机关各分管院领导、专职审委会委员、全体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专职廉政监察员共计195人已经全部约谈完。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10/content_8614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