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遗憾的是,选择离开法院的往往是年富力强、有本领、有冲劲的骨干法官。
这些本身就比较优秀的法官离职投入市场后,自然能够获得较高的薪水,当他们刚辞职就获得了高薪的消息再度传回法院,当然会让并不生活在真空世界中的法官们更加难以淡定,甚至跃跃欲试。
须指出,那些已然离开的人能获得高薪,只是对其能力的另一种评价,同时,并不是每个法官投身市场,都能获得如此高薪,各方目光焦点都停留在所谓“成功者”身上,而少有关注那些离职后“混得不如自己的人”。
还须考虑的是,如果法官们都纷纷离职,就会打破原有法律人才市场供求关系,原来的高薪者能否继续获得高薪也是未知数。从这个角度看来,作为个体,是否选择离职并不能跟风而行,或许我们放弃了获得高薪的机会,却得到了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如何取舍本是冷暖自知的事情。
在期待法官真正获得应有的社会定位、社会认可以及与法律市场相接近的收入,实现法官和法院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我们自身也需要淡定一些,少些矫情、多些守候,踏踏实实地通过工作来展现自身价值,实现自我完善。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01/content_85771.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