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是一门艺术,对于法官而言,更应明白“为什么说”的初衷,还需娴熟“怎么说”的技巧,既要有话好好说的胸襟,也要有把话说明白,让当事人入心入脑的能力。
《老子》有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法官要讲管用的话,面对当事人切忌用华丽的辞藻,要把问题、疑问、难点直接摆上台面,让大家看得见、感觉得到。比如,立案时遗漏哪些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庭审中需要补充哪些素材,要给予提示;判决结果存在哪些预期风险,要耐心细致地释明;判后跟踪走访,要积极主动做好答疑解惑;执行推进情况,要及时回复当事人;对当事人的投诉,既要表态真抓实查,也要实打实地反馈;处理闹访缠访,要区别对待,合理合法地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合法且不合理的坚持疏导教导、惩处说服结合……不过,法官说话要管用,必须肚里有“货”。只有平时不断学习思考,才能厚积薄发;只有来自实践,才能指导实践,说出令人信服的话语。
法官,操持律令者,是法律得以降临人世的“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普及效果如何,取决于法官的道德良知,但关键仍是法官能否“善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要求知识面广、理论水平高的法官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套群众的语言,确实一时难以企及。这需要法官要与基层群众持久地“接地气”,不断地“聚人气”,才能学会群众语言,掌握社情民意,也才能在接待当事人时或裁判是非中,能把话讲得明白,即便是那些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也能用质朴的群众语言表达出来,从而让当事人真心认知法律,在内心形成“案件事实确实是那么一回事”的确信,也让围观的群众最直观地走近法律、感知法律,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动人心者,莫先乎情。法官说话也需带有情愫,做到情真意切,动人心弦,暖人心肠。动人暖人,必“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言必由绳墨”,“口言之,身必行之”,对岗位责任敢于担当,对案件裁断一丝不苟,对当事人耐心真诚。同时,法官也需善用肢体语言,懂得在当事人动情泪流处,说些安慰话;在无理取闹无端指责中,始终保持稳重谨慎,说出背后隐藏的真意,“一语点醒梦中人”;在不断咨询争议唠叨中,做到始终不厌其烦……如此,必能以一片真情获取理解和支持,一语中的最终抚平争端。
荀况说:“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法官执法断案,说的态度怎样,说的内容如何,是否达到掷地有声的效果,反映的是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衡量的是群众观念、事业观念,影响的是法官形象和公平正义。提升话语水平,践行公正司法,法官就需要善读书、行好路、学阅人、多求教、懂领悟,让话语变得平白、新颖、实用,让话语拉近群众距离、传递司法正能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4/15/content_8064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