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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五项措施”确保“三留守”活动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4-03-20 11:51:20


  

    为深入开展“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专项活动,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妇女、儿童、老人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虞城县法院制定五项措施,扎实贯彻落实专项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三留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侯文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院长葛福臣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

    二是逐案排查梳理,摸清案件底数。要注重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排查出的案件要列明案由,形成台帐。各业务庭每周向“三留守”办公室上报新立涉及妇女、儿童、老人人身权益等案件,其他庭室要开展旧存案件大排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起案件。

    三是加大务工作力度,强化案件的督办、督查管理。及时对各部门案件进行催办,对于办结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结果,对复杂、疑难的案件要组织承办人员亲自向办公室汇报情况。“三留守”办公室定时对各庭案件进行抽查,保证及时立案,及时结案,按期归档。

    四是加大活动宣传,大力营造氛围。通过设立咨询台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加群众安全感。

    五是畅通便民渠道,确保合法权益。为了切实有效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凡对涉及此类的案件,进一步畅通立案、审判、执行等便民渠道,加强诉前调解,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对“三留守”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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