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关注留守老人案件
作者:马新兰 刘珊 发布时间:2014-03-12 15:22:05
3月12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李某系虞城县大侯乡的一位留守老人,2013年11月4日,李某在上街买东西时,发生交通事故,被一辆运输棉纱车辆撞伤,构成八级伤残。原告诉至法院,承办人了解案情后,为切实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从优从快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和新闻媒体代表共11人参与案件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录音录像,推行阳光审判,保护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
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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