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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奖惩机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02-13 07:55:49


    每年的年终岁头,又到了每个法院总结“盘点”的时候,评功评奖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落实法院奖惩机制、发挥制度正能量的关键环节,因此,如何落实法院工作的奖惩机制,成为激发干警凝聚力和工作热情的重要因素。

    落实奖惩机制,要在奖惩结合上做文章。惩罚分明是我们常用的词语,但是,往往在工作中,很多单位重视奖励,忽视惩戒,重视“锦上添花”、忽视“防微杜渐、雪中送炭”。对于先进勇于奖励,对于“后进”怠于惩戒,这样就会使强者更强、弱者恒弱,从而导致两极分化的格局。法院工作是事务性很强的工作,一线法官的审判压力很大,审判案件数量也是逐年增加。我们在落实奖惩机制时,既要使办案数量多、质量好的同志得到奖励,同时也要对办案少、质量差的同志进行提醒和告诫,只有奖惩结合、旗帜鲜明,才能使工作干得好的同志得到鼓励和尊重,工作干得不理想的同志受到教育和启发,从而转变立场和观念,端正态度和改进方法,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朝气蓬勃地做好工作。

    落实奖惩机制,要在奖惩到位上下功夫。奖励既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手段,是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结合,也是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奖惩不到位,同样会事与愿违,事倍功半。奖惩不到位,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奖惩的力度不大,干好干坏一个样;另一方面的含义是指奖惩存在错位,真正需要奖励的人没有得到奖励,需要追究责任的人未受到追究,即得到奖励的人不是工作干得多而好的人。这种现象在一些单位还存在,从而使评先评优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不能发挥奖励的激励鼓劲作用,这是十分有害的,也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坚决避免的。而奖惩到位,要求奖惩要有一定的力度,有一定的差别,这种差别,不一定体现在物质差距的多少上,但应体现在个人进步的快慢和领导及社会的认可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干警见贤思齐,从改变自身作风、能力上下功夫,形成比学赶帮的良性工作环境。

    落实奖惩机制,要在制度创新上想办法。奖惩机制的落实,不仅在于对奖惩机制的明确规定和严格兑现,还在于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传统的奖惩机制,往往注重个人印象,通过民主测评一测了之,缺乏刚性要求和硬性制约,从而使奖得不明、罚得不实。因此,应对奖惩机制进行制度创新,多注重干警的工作质量和贡献大小,对工作质量作出硬性约束,使先进集体及个人真正做到工作质量过硬、贡献突出、事迹鲜明、廉洁服众。将奖惩对象事迹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走群众路线,使奖惩的对象经得住群众和实践的检验。落实奖惩机制,既要克服好人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又要克服脱离群众、标准不严的弊端,既要坚持从严把关、从实考量、德才兼备的理念,又要做到“五湖四海、奖惩公开”,防止在落实奖惩机制时,划范围、讲“圈子”,论资排辈之风重演,从而挫伤年轻人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青年干警的成长和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

    落实奖惩机制,要在风清气正上见行动。尤其是领导要风清气正。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令则不从”。这深刻说明了一个单位领导风清气正的重要性,也是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基石。营造风清气正的奖惩机制,首先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领导班子氛围,打造任人唯贤的干部队伍,使奖惩机制能够公开透明,以事实说话,以工作论英雄,以廉政为指针,以群众认可为导向,形成奖惩机制落实公正严谨、奖惩程序公开透明的局面。其次要营造奋发进取的风气和氛围,形成按照才能和品德来衡量人才的价值导向,形成奖励令人信服,鼓励催人奋进,人人争先创优,从而使司法工作形成人才辈出、各尽其能的工作局面。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hnycfy.hncourt.org/manager/index.php?module=Article&controller=ArticleCrud&ac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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