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我们一直担心异地审理会对我们不利,想不到你们这么公平公正。谢谢虞城法院,谢谢虞城法院负责行政审判的法官们!”11月14日上午,来自永城市的蒋亚军及其委托代理人杨瑞莲拿着一面写有“清正廉明,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虞城法院行政庭法官李静然、苏永昌的手里激动地说。
虞城县人民法院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行政案件相对管辖县级试点法院后,迅速组织部署工作,7月30日河南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在虞城县法院敲响第一槌之后,该院在四个多月的试点工作中,克服重重困难和挑战,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在做出了积极有益探索的同时,以公正、高效、廉洁的行政审判,公平公正地审理好辖区内的每一件行政案件,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截止目前,共受理辖区内行政诉讼案件34件,结案27件,结案率为8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原告河南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永城市人民政府、第三人蒋亚军不服土地行政登记一案审理终结后,第三人向虞城法院赠送锦旗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