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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勋:用真情传递法律的温暖

——记虞城县大杨集法庭庭长郑勋

  发布时间:2009-08-19 00:25:05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大杨集人民法庭庭长郑勋,十几年来,审理案件1277起,调解率达到76%,特别是任大杨集法庭庭长后,所办理的案件调解率达89%,实现了“零上诉、零上访、零发还、高调解率”。5月18日,他作为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隆重表彰。

   2006年,郑勋受理了这样一起“小”案件。1988年,杜振京的父亲在自留地内为杜盖了房屋,居住期间,他一家人一直从自留地南边一废弃坑内向东通行。2003年,乔北村规划在此开通一条斜路,路面宽4米,以方便群众通行。但本村村民刘元臣却说规划的大路侵占了自家的土地,在路基上挖坑、堆玉米秸、栽树,并在树木中间拉上了铁丝,妨碍杜家的通行。几年来,两家因为道路通行问题多次发生纠纷甚至殴斗。2006年,杜振京将刘元臣起诉到大杨集法庭。

   郑勋和同事们先后10多次来到乔北村调查了解案情,分析双方形成纠纷的原因。为了说服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郑勋找来了被告的岳父、叔叔和原告的姑父,帮助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郑勋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被郑勋的工作感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几年来,郑勋坚持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和重点案件回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解,把调解手段向前延伸,把调解关口前移。他注意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变化,不放过双方“愿意心平气和谈一谈”的任何机会。

   2007年10月的一天早上,郑勋刚刚打扫好办公室卫生,接着办公室的门就被轻轻推开了,一个老太太有些胆怯地问:“俺找郑庭长……”郑勋连忙把老太太扶进屋坐下,自我介绍:“大娘,我就是郑勋,找我有啥事儿?”老太太迟疑了一下,抬头打量了一下说:“郑庭长,俺想告俺大儿子不养活俺,管不?”“当然管,儿子养老人是他应尽的义务,不养活老人就可以告他,法院为你做主。你说说他是咋不养活你的。”老太太听了郑勋家常式的回答,长叹一声,失声痛哭,边哭边诉说着自己不幸的家事。后来,郑勋通过刘氏母子所在的村委会,并邀请两名人民陪审员和在当地享有威望的长者,共同做母子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其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化解了母子之间的恩怨。这起案件从咨询、立案、开庭、调解到结案仅用了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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