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召开发改案件专场分析会,不是为了追究谁的责任,目的是让审委会委员找一下发回、改判案件的原因,看类似的案件能否形成判例,给两级法院关于类似案件的审理作贡献。”4月17日,虞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秋丽在主持召开2012年第四季度发改案件分析会上说。
为减少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数量、降低案件发改率,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虞城法院召开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分析会,对2012年以来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析,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发回、改判案件中存在的具有规律性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以起到深刻的警示作用,并借以促进全年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审委会专场评析制度。由审管办针对案情及发回、改判的原因进行汇报,由承办法官对发回、改判的异议及理由进行汇报、并提交异议的依据,由所在庭室的庭长进行总结,审管办针对研究的结果定期发布通报,召集审委会委员定期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集中评议发回改判案件,找出原因,查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院党组成员“挂帅”审理发回案件制度。对上级法院发回的的案件,由审管办分送给包括院长在内的党组成员审理,充分发挥党组成员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把关作用,以尽可能减少发改案件数量。
建立上下级法院的沟通联系机制。遇到疑难案件要多向上级法院学习、要充分利用中院发改案件的征求意见,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通过交流,增进上下级法院对法律问题的共识,提高审判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减少瑕疵案件的发生。
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质量意识,要不断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审理案件要做到依法、认真、细致,确保案件裁判的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