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记得赵诚心(化名)的故事吗?3月4日,《河南法制报》晓玉讲故事栏目曾以《诚信债》为题,讲述了虞城县利民镇赵楼村农民赵诚心的诚信义举以及他与法官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今天,我要讲讲虞城县法院民一庭法官远赴新疆为赵诚心洗冤的故事。往返8000多公里,越雪山、穿戈壁,在大漠深处与被协助单位斗智斗勇,为了取回证据,两名法官付出了超乎常人想象的辛苦。
2011年5月,老实巴交的老赵千里迢迢从河南虞城带领数名农民工来到新疆,原想能够在春节之际带着自己挣来的血汗钱与老婆孩子热热闹闹地团聚在一起,没想到为包工头出了近一年苦力的他非但没有得到分文,反而收到了包工头赫某(化名)起诉自己的法院传票。
原来,赫某将自己承包的新疆奇木高速公路部分项目工程委托老赵为其负责办理材料领用、计量、计价、工人工资发放及工程款结算等事宜。原本是工程投资款,赫某却让老实巴交的老赵为其出具借条。后来在交往中双方产生矛盾,回到老家的赫某便手持老赵先后为其出具的共计19万余元的借条将老赵告上了法庭。要求老赵赔偿19万余元,老赵一下子傻了眼……
法官相信赵诚心是无辜的,但打官司靠的是证据,事实的真相需要一连串的证据去支持。
一阵思考之后,法院决定派法官去新疆调查取证。
一、赴疆,马不停蹄
阳春三月的新疆大地,一望无际的戈壁滩还静静地躺在冬日的怀抱里。民一庭副庭长老梁和法官小陈一路风尘到达新疆乌鲁木齐已经是3月25日的下午。从虞城到新疆,4000多公里50多个小时的颠簸让人颇感劳顿。
乌鲁木齐火车站广场上,全副武装的武警正在对进出站的旅客仔细进行安检。他们经了解得知,几名东突恐怖分子残忍地杀害了派出所的一名民警,武警们正在全力排查。一时间,这起突发事件为两人的取证之旅增添了几分紧张气氛。
为争取时间,他们并没有在乌市停留,而是马不停蹄直奔目的地——新疆昌吉地区的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
由于去木垒的长途客车已经发完,几番讨价还价两人租了一辆河南老乡的车前往。途中经司机老乡介绍两人才知道,从乌市到木垒县竟然还有400多公里的路程,由于路面正在进行施工改造,至少需要7个多小时才能到达。老乡对他俩说:“这次可有罪受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伴随着车窗外呼呼的风声,疲惫的老梁已经熟睡。出于安全考虑,一路上小陈一直坚持着和司机老乡闲聊。
当天空开始飘落雪花的时候,终于到达木垒县城。司机告诉他们,木垒县土地面积2.2万平方公里,但人口不足8万人,只相当于河南老家的一个镇,大部分都是哈萨克族。当两人在老乡的帮助下躺在宾馆的床上时,夜已经很深了。
二、取证,老乡帮忙
早晨一觉醒来,外面已经是一片银白……
根据老赵提供的线索,老梁和小陈决定先从在木垒县奇木高速公路工地打工的河南老乡问起。两人在白雪覆盖的鹅卵石路面上徒步行走了七八公里,终于在一座简易的工棚里和几个知情的老乡见了面。从上午10点开始,一直到午后两点,经过详细的沟通交流,他们分别为5名对案情比较了解的老乡作了调查笔录。虽然不是直接证据,但基本能够印证老赵的陈述。从原告赫某所承包工程的性质,到老赵系受原告赫某委托,后又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为赫某写下其中一张13万余元的借条,几位老乡的笔录对案情帮助很大。
为了协助调查,几名农民工一天没有去工地干活,每人至少损失200元的收入。临行前,他们还要留老梁和小陈吃饭,让人好一阵感动。小陈对老梁说:“这就是咱中国的农民,既朴实又憨厚,钱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但有时他们又会把钱看得很轻、很淡。”
走出工地,两人在小店里吃下一碗牛肉面,身上温暖了许多。为防止原告知道情况后制造障碍,影响取证,他俩顾不得休息,按照商量的调查方案,又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分别调取了原告2011年8月至11月在木垒县3个宾馆的住宿情况。回到宾馆已经是夜里10点,全身好似散了架。盘点一天的收获,案情已经开始向对老赵有利的方向发展,尽管很累,但老梁仍然像说梦话似的对小陈说了一个字:“值!”
三、碰壁,遭遇刁难
“一切都在按照原来计划好的取证方案进行着,真的很顺利。”电话里两人向庭长田仲秋作了汇报。
按照老赵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内容及几位老乡的证言,在原告所承包工程的项目部里有两份原告亲笔出具的委托书及领取工程款的保证书,既可以证明原告与老赵之间的委托关系,又可以证明老赵的清白。这两份材料是案件真相与否的关键,也是来新疆取证的重点。
老梁说:“奇木高速系国家重点援疆项目,中铁二十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铁集团系央企,员工素质高,法院依法调取相关证据应该没什么问题,如果顺利的话,晚上就可以赶回乌市。”
27日上午,小陈和老梁带着介绍信、法院调证函等法律手续直奔10公里外的奇木高速项目经理部。也许是原告听到消息给项目经理部打了招呼,或者是对方对来自基层法院的小法官不屑一顾,一上午的时间,工作人员让他俩找了这位找那位,任凭如何解释,都拒不配合两人的取证工作。
下午两人再去。耐心等了近3个小时,终于在该项目部的财务部见到了原告给项目部出具的委托书及其领取工程款19万余元的保证书,正当两人提出要对上述材料作为证据复印时,财务部一名唐姓负责人突然出现,硬生生地说“你们不经过原告本人的允许怎么能查这些材料”,并把两人推了出去。
28日上午,两人又找到项目部崔姓负责人,告知他们奔波几千公里就是想查明案件真相,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调查取证,请他们给予配合。这名崔姓负责人让两人苦等了一上午之后,又把他俩像皮球一样推给了财务部唐姓负责人。
这名唐姓负责人说话更让人生气:“我们这里什么都没有,材料都让公司调走了,调查证据必须经过公司的批准,项目部不能做主,你们去公司吧。”老梁问公司办公地点在哪里?唐姓负责人回答:“乌鲁木齐。”
苦等了两天,竟然是这样一种让人哭笑不得的结局。小陈对着老梁,一阵苦笑。
四、法律的无奈
尽管在与项目部交涉过程中小陈进行了手机录音,可以间接证明两份委托书及原告最后一次领取工程款的真实性,但考虑到该案比较特殊,为了彻底查清案情,小陈和老梁决定还是再去争取一下。毕竟,几千公里来一趟真的很不容易。
29日,小陈和老梁匆匆吃了点早餐,便直接赶往项目部进行最后的协调。当再一次被拒之门外后,他俩突然感到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此刻竟是如此无助和无奈。“法律是温暖的,但有时候又是冰凉的。”小陈和老梁想,作为法官尚且如此,不知此刻老赵的心情又当如何。
回去的时候他俩没有乘车,而是徒步返回,10公里的路程他俩走了近两个小时。行走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望着远处白云缭绕的雪山及身边正在吃草的羊群,他俩的内心就像天山上融化下来的雪水一样冰凉。
老梁是个随和的人,从不发脾气,平时办理案件,他可以听当事人说上一上午,等到当事人把话说完了,再慢慢地做调解工作。可这一次老梁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定要到公司问个究竟,如果再不配合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民事处罚!”单程400多公里,往返就是800多公里,明知故意刁难,换了谁都会发脾气。
下午,小陈和老梁真的赶回了乌鲁木齐,但公司领导称,材料都在项目部,法院执行公务项目部应该配合,并当即给项目部通了电话。小陈和老梁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如再拒不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公务,将依法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他们将这个信息发到了财务部唐姓负责人的手机上。
第二天,两人再次回到项目部,也许是迫于法律的压力,唐姓负责人终于提供了证据复印件。
五、老赵笑了
8天行程,8000公里云和月,记录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也记录了法官们取证工作的艰辛和无奈。
开庭那天,老赵的代理人结合法院调取的一连串证据,针对原告的诉请发表了详尽的抗辩意见。走出审判庭,一脸愁容的老赵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
3天后,虞城县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赫某的诉讼请求。
本文载2013年3月27日《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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