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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与人吵架哥伤人受刑

  发布时间:2013-03-22 07:41:45


    兄弟情深,眼见弟弟与邻居吵架,便替弟弟出头,结果惹火烧身,受到法律惩罚。日前,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杜天福被判处管制一年。      

    现年54岁的虞城县农民杜天福,初中肄业后一直在老家城郊乡赵祠堂村务农。2012年11月7日晚6时许,杜天福的弟弟因地边纠纷与其邻居发生争吵,杜天福来到现场后与与邻居开始吵骂并用砖块将其中一位村头部砸伤。经法医鉴定王杰的伤情评定为轻伤。2012年11月27日被告人杜天福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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