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拒不返还所收彩礼,先后遭到两任男友的起诉,但女方均置法律判决于不顾,3月11日,在银行存款被冻结3日之后,被告方终于主动和法官联系,两起执行案在虞城县人民法院得到顺利执结。
2011年8月,女青年王某与邻乡男青年张某订亲,按当地风俗张某给付女方彩礼6600元并购买礼品若干,后双方因故解除婚约,但王某拒不同意返还彩礼,张某遂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判令王某返还彩礼66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依然不履行法律义务。2012年5月,王某又与男青年刘某订婚,收受刘某彩礼4600元,后因发生争执婚约再次解除,男方提出退还彩礼请求时,王某依然不同意返还,刘某无奈之下将王某及父亲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父女返还彩礼4000元,但两人接到判决书后仍然不履行法律义务。张某和刘某先后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3月7日,执行法官在经过对辖区内3家银行的7个网点进行财产查询时,终于发现王某父亲在某银行的存款13000元,遂按法定程序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并向王某及父亲发送了执行裁定书,得知存款被冻结的王某父女慌了神,急忙于法官联系,并主动提出和解方案,在法官主持下,两起执行案件在一天同时得到了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