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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法院及时向受害人发放被盗赃款

  发布时间:2013-03-07 17:14:06



    3月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内,郑女士接到自己去年被盗的3600元钱款,笑容满面,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法院能在三八妇女节前帮我把这些钱要回来,今年我能过个愉快的节日了!”

    虞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在案件审理中,以法采用简易程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办案方针,坚持依法审判的同时,还积极动员被告人及其亲属退还被盗赃款,被盗款退回后,承办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发还给受害人,有效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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